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湖名城 悦读合肥”全民阅读活动,着力营造全民读书、终身学习的良好社会氛围,让群众在快乐阅读中增长知识、提升修养、丰富人生、展示才华,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十大书香家庭”、“十大读书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广泛开展“十大书香家庭”、“十大读书之星”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具有浓郁书香氛围的家庭环境,不仅可以激发家庭成员的读书热情,形成良好的读书习惯,还可以提升自身的品格,增强家庭凝聚力。举办“书香家庭”和“读书之星”评选活动,有效地推动书香弥漫整个城乡,让阅读走进每一个家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县教育局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文联 协办单位:县图书馆 三、活动对象 居住在我县的所有家庭和居民(不分年龄)均可参加。 四、评选标准 1.书香家庭标准 (1)家庭有浓郁的学习氛围,家庭成员热爱读书。有较多家人共聚时间,每位家庭成员每周阅读书报时间(包含电子资源)都不少于七小时,并经常交流读书心得,行成良好的家庭阅读氛围。 (2)家庭有一定藏书量,不少于1000册(不含教科书)、订阅期刊报纸不少于3种(凭邮局订单)。每年对阅读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3)家庭有电脑,家庭成员基本掌握计算机基本技能,能够利用现代传媒渠道和网络技术接受各类教育,可通过网络进一步丰富知识,增长能力。 2.读书之星标准 (1)热爱读书和学习,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年阅读图书不少于100册。 (2)经常参加各种读书活动,如图书馆的读书沙龙,读书征文等活动(附活动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材料)。 (3)要有读书成果等先进事迹材料。 五、参与方式 通过推荐和自荐方式产生,各选出30个候选书香家庭和30名候选读书之星。 乡镇(区)、县直单位各推选出1个候选书香家庭和1名候选读书之星。(报送县图书馆,联系人:俞清,电子邮箱:TSG6678211@163.COM ,联系电话:66678211,县图书馆网址:http://www.cfxlib.com/) 自荐的家庭可以从县图书馆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个人自荐的可以从县图书馆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至邮箱。 六、活动流程 1.公布活动通知 通过本地媒体、图书馆网站、图书馆海报发布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标准和报名自荐方式。 2.活动初选 时间:7月15日—8月15日 通过推荐和自荐,筛选出候选的30个家庭和30名个人。 3.专家组评选 时间:9月上旬 评选出10个长丰县书香家庭,10个长丰县读书之星。 4.公布活动结果 时间:9月下旬 通过本地媒体、图书馆网站公布评选结果。本地媒体对获奖家庭和个人选择性进行深入报道,鼓励全民阅读。 5.奖励 10月中下旬主办、承办单位共同召开颁奖会,对10个长丰县书香家庭,10个长丰县读书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七、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切实推荐出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的书香家庭和读书之星,申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2.各参评个人和家庭要认真填写《长丰县“十大书香家庭”申报表》,《长丰县“十大读书之星”申报表》并按要求写好事迹材料,选取真实、感人、典型的学习事迹,充分表现家庭藏书、读书的良好习惯。 3.专家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书香家庭”和“读书之星”的评选条件和事迹材料进行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
1.长丰县“十大书香家庭”申报表.doc 2.长丰县“十大读书之星”申报表.doc 3.长丰县“十大读书之星”测评表.doc 4.长丰县“十大读书之星”测评表.doc
中共长丰县委宣传部 长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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