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的目的
全面了解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编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全行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行业务指导和有效管理,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二、摸底调查的内容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基本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从业人员职称与业务培训、库房面积与档案数量、工作条件和业务经费来源等情况。
(二)组织机构情况。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有无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有无专门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中心等)、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全省(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了哪些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规章制度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执行落实情况及主要成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方面制定出台的配套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对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有何意见和建议。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化情况。是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网络化管理,采用软件及使用效果(单机版还是网络版,本单位研制还是计算机公司开发);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情况;各类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数字化情况;对建立虚拟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馆的意见与建议。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开发利用情况。组织了哪些编研工作,出版(公开或内部发行)了何种书籍、光盘;开展了哪些学术探讨,有无成果发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展览和其他开发利用情况。
(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档案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在承担或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代表性传承人、示范基地、传习所等工作中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管理的主要做法、措施和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的思路。
(七)“十二五”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安排。对“十二五”期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规划情况。
(八)问题与建议。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与突出问题,发展中的制约因素及分析,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三、时间安排
(一)请你厅(局)根据调研提纲的内容,形成内容详实的报告,于2013年6月28前将材料报至文化部办公厅机要档案处(电子版请同时发至邮箱li---p@163.com)。请予以积极配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2013年7、8月间,结合各地摸底调查材料的报送情况,文化部办公厅将派出调研组赴有关省份进行专题调研。
四、联系方式:
联系 人:彭军
联系电话:010-59882061
特此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