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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 2012/10/20 9:03:20 来源: 作者:长丰县图书馆 点击数:4370
文化部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全面了解全国各地“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和各级部门进一步重视免费开放工作,2012年3月至5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督查组,对各省(区、市)免费开放工作进行了督查。根据督查情况,文化部会同财政部向中央领导同志上报了《关于“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要求将这一惠民工程抓实抓好。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规格高、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实,文化部、财政部高度重视。文化部部长蔡武审定督查工作方案,赵少华、李洪峰、杨志今、高树勋等4位部领导带队前往基层督查,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司、处级领导参加了督查。 
  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本次督查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工作共同开展,共组织了16个督查组116人参加,深入全国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0多个各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督查组成员包括公共文化研究领域的专家、省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级图书馆、文化馆馆长,人员结构科学合理,确保既检查了工作,又交流了经验,更推进了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督查组通过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落实和管理使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了解,收集了第一手资料,为下一步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基础。 
   二、免费开放工作的总体实施情况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免费开放工作全面推进。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省(区、市)共有省级美术馆15个、公共图书馆 2951个、文化馆328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34139个。按照《意见》要求,省级美术馆已经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全部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按时完成了预定目标。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免费开放工作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免费开放工作,普遍把免费开放作为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提升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的高度,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发展规划、民生工程等予以保障。江苏省政府将“普遍免费开放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列入2011年、2012年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浙江省将“做好全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列入省政府2011年度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广东省政府召开了实施免费开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免费开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西藏自治区成立了由分管副主席挂帅、文化厅和财政厅主要领导参加的推进免费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自治区免费开放工作的组织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免费开放工作作为自治区2011年22项民生工作的一项具体文化惠民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听取文化厅相关汇报,强调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免费开放,扎扎实实把这项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山西省将免费开放作为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列入《山西省“十二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大推进力度。 
  (二)多策并举,为免费开放做好准备工作 
  依据《意见》规定,各地积极做好免费开放准备工作,明确免费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免费开放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福建、内蒙古、广西等地明确要求限期收回出租或挪作它用的公共文化设施场地,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上海市印发《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常见问题解答》,并在市文广影视局网站上公布,使基层能够更加明确免费开放的内容和要求。江西省从免费开放起,就不断通过报刊、电视,特别是网络媒体加大免费开放宣传力度,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提高免费开放的公众参与度。四川省举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干部舞蹈、音乐等各类培训班18个,培训人员4410人次,提高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免费开放提供高质量服务做好人员保障。云南省文化厅统一制作配发了乡镇文化站标牌,要求将“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书写于文化站的醒目位置,推进了乡镇文化站规范化建设,同时设立公示栏,明确免费开放事项、时间、要求等,以方便基层群众对文化站服务工作的监督。青海省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落实资金,为免费开放提供经费保障 
  2011年中央财政共落实免费开放保障经费18.22亿元,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进行补助,东部地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支持。中央财政免费开放保障资金下达后,各地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将资金划拨到用款单位,据统计,全国各省(区、市)中央负担资金到位率都达到了100%。中央财政资金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了地方财政对免费开放工作的投入。中西部一些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克服地方财力紧张的困难,积极落实免费开放保障经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地方各级财政共落实免费开放保障资金25.3亿元,其中:东部地区落实19.64亿元,中部地区落实2.89亿元,西部地区落实2.82亿元。中部地区河北、安徽、江西、海南4省地方负担资金到位率达到了100%;西部地区重庆、四川、陕西、宁夏、新疆5省(区、市)地方负担资金到位率达到了100%。重庆市还另外安排专项资金824万元,参照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对164个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予以补助,扩大了免费开放的实施范围。 
  (四)制定政策,为免费开放夯实制度基础 
  北京、河北、贵州、甘肃等省(市)制定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原则目标、免费开放范围、免费开放内容、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山西省印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将免费开放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安徽省文化厅制订出台了《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试行)》、《安徽省各级文化馆服务标准(试行)》、《安徽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试行)》,贯穿免费公益、基本便捷、普惠均等、健康向上的文化服务理念。山东、海南等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免费开放资金的使用原则、范围和监督方式等进行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的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川、云南等省根据县、乡两级政府部门工作实际,创新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县管乡用”模式,项目申报、据实划拨、绩效追踪的监管使用机制取得了实效。 
  (五)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免费开放呈现“四个明显” 
  随着免费开放工作的不断推进,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提高服务能力、惠及基层群众的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各地免费开放在服务总量、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明显变化。 
  一是服务人次明显增长。2011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次达到38150.92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16.2%,其中有8个省(区、市)增长幅度超过20%,河南、安徽、宁夏、广东、重庆增长幅度居全国前5名;全国文化馆组织培训班培训人次达到615.18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43.1%,其中有23个省(区、市)增长幅度超过20%,江西、西藏、重庆、上海、新疆增长幅度居全国前5名;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组织训练班培训人次达到1231.28万人次,比2010年增长32.7%,其中有14个省(区、市)增长幅度超过20%,广东、新疆、安徽、内蒙古、贵州增长幅度居全国前5名。 
  二是服务内容明显丰富。辽宁省锦州市少儿图书馆成立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免费为青少年做心理咨询,2011年接待青少年600多人次。河南省群众艺术馆利用文化志愿者队伍,每周四、周五在小剧场举办公益周末小舞台演出和“公益无线”群星舞台演出,累计超过100场次。湖南省常德市图书馆积极探索“温馨化服务”模式,开辟“常德影集”走廊,开设“近期上架新书”、“读者活动”、“热门书推荐”等公告栏,架构了与读者沟通、互动的服务桥梁。湖北省秭归县沙镇溪镇综合文化站聘请了镇小学舞蹈老师每晚在文化广场给群众开展广场舞或健身操指导,激发了群众参与广场文体活动热情,受到各界好评。陕西省渭南市以免费开放为契机,变“请进来”为“走出去”,提出并实施了“四进”惠民活动,即文化服务走进广场(公园)、走进城镇社区、走进园区(企业)、走进农村。 
  三是服务形式明显拓展。天津市少儿图书馆充分利用现代数字化技术,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移动少儿图书馆项目,读者只要通过移动上网多媒体终端登录移动少儿图书馆页面,就能随时随地享受到相关服务。吉林省辽源市群众艺术馆变按“菜单”点菜为根据需要填写“菜名”,通过媒体及本馆LED宣传屏幕公布培训报名消息,群众报名时填写自己想参加的培训,群艺馆据此安排培训内容。青岛市图书馆不断强化数字参考咨询服务功能,开展网上咨询、网上文献传递服务,及时发布网上信息300项,网站点击率近42万人次。海南省图书馆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免费为读者提供短信催还、图书预约及续借、借阅证挂失及读者信息发布等服务。西藏自治区图书馆在拉萨市135家警务便民站设立了“便民书屋”,纳入图书网点服务管理系统,为拉萨市5000多名警务人员和广大群众提供免费图书借阅服务。 
  四是服务品牌明显形成。北京市东城区图书馆国学系列讲座每周为读者讲解《论语》、《大学》等经典国学著作,该讲座已经成为该馆惠及读者的重点品牌。浙江省宁波市邱隘镇文化站有规划地推进“文化义工”建设,面向全社会招募具有一定文艺才能的志愿者,免费为群众开展培训,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化义工”成为当地知名文化品牌。安徽省马鞍山市文化馆依托“江南之花”、“周末大舞台”、“春节天天演”、“正月十五闹元宵”、“系列广场演出”5个品牌文化活动,积极开展群众文化工作,深受市民喜爱。四川省乐山市文化馆利用露天平台组织举办“乐艺大舞台公益演出”,做到了月月有活动,使免费公益演出常态化,品牌已经深入人心,每场演出观众达到300-500人,全年观众近万人次。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广泛开展“踏歌起舞”文化工程,文化馆创排了18套广场民族健身舞,依托文化广场在市民群众、外来务工人员中普及,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加。 
  三、免费开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实行免费开放以来,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主动应对,积极探索,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成效,群众得到了实惠。但是,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问题和困难也逐步显现,具体表现为“五个需要”。 
  (一)免费开放相关制度设计需要加强 
  一是需要进一步细化免费开放服务标准。《意见》中主要对免费开放的内容进行了统一部署,并没有制定比如地市级文化馆每年组织培训班必须不少于多少个等细化的标准,不利于促进相关文化机构通过免费开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需要建立健全免费开放考核激励机制。目前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按照标准统一拨付,容易造成“开不开展活动一个样,活动多少一个样,活动好坏一个样”的“大锅饭”想法,不利于调动免费开放单位积极性。三是需要完善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虽然财政部已经印发《关于加强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进行要求,有一些省份也制定了省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制度仍需完善,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免费开放业务人才需要补充 
  一是部分基层文化机构缺失。目前,仍存在一些地市、县(区)尚无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独立机构等情况,严重影响了免费开放活动的开展。二是工作人员相对缺乏。随着免费开放的深入实施,吸引了更多的群众进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工作量在不断增大,但受编制、经费的限制,增加工作人员比较困难,导致工作人员相对缺乏。三是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由于条件有限、工作待遇不高,难以招聘或留住优秀、紧缺人才,尤其是基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三)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形式需要创新 
  虽然部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依托免费开放,加强与基层单位的合作,深入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文艺辅导,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是总的来看,当前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方式、手段还比较传统,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缺乏一定针对性,文化活动组织形式比较单一,群众参与度不高,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尤其是年轻群体日益高涨的多样化文化需求。同时,由于受交通工具等条件的限制,免费开放提供的延伸服务——流动文化服务难以持续、广泛的开展。 
  (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情况需要改善 
  从“十五”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实施了县级图书馆和文化馆建设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财政部也安排专项资金,对面积小于800平方米的县级图书馆和面积小于1500平方米的县级文化馆开展维修改造、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设备购置进行补助,有效改善了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设施设备状况,初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过多,这一网络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部分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虽然面积已达标,但是由于建成时间较早,设施设备老化现象较严重。据统计,在面积已达标的“两馆”中,1990年以前建成的全国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数量分别为646个、421个,分别占全国县级“两馆”总数的26%、15%。另外,中央对于市辖区以及县级市的“两馆”建设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造成这部分地区的“两馆”建设严重滞后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免费开放带来的入馆人次不断增加,使得设施设备薄弱的问题更为明显,县级“两馆”面临的困难已经成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瓶颈”。 
  (五)免费开放经费保障能力需要提高 
  一是部分省份未全部落实应负担经费。按照规定,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2011年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中央财政分别负担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的50%和80%,其余应由地方财政负担,东部地区实行“以奖代补”。但是从督查反馈情况看,一些省份未全部落实应负担经费,直接影响到相关公共文化机构经费保障水平。据统计,中部地区10个省中有6个省未全部落实地方应负担资金,占60%比例;西部地区12个省(区、市)中有7个省(区)未全部落实地方应负担资金,占58.3%比例。二是地市级、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有待提高。各馆(站)免费开放后开展的公益文化活动次数增多、规模增大、接待群众人次上升,各项支出明显增加,补助标准与免费开放的实际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三是部分省份省级馆免费开放保障经费不足。按照规定,省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由于中央未对省级馆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标准进行统一规定,部分省份省级馆免费开放保障经费落实较少,难以满足免费开放的实际需求。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免费开放写入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中央关于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署,我们要继续高度重视,以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作风,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文化部将会同财政部结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尽快研究制定出台国家层面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免费开放保障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研究提高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投入,提升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水平。 
  三是建立统计数据动态调整机制,将新建馆(站)及时纳入补助范围。 
  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文化部将会同财政部适时开展督查工作,对免费开放保障资金的使用管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开展等进行检查指导。 
  (二)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积极协调财政厅(局),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对免费开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五个水平”。 
  一是加强研究设计,提升免费开放的制度化水平。各地根据群众需求、文化传统等,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免费开放服务标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逐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管理水平。同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原则上每年对本省相关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实施情况开展一次督查。 
  二是丰富服务内容,提升免费开放的品牌化水平。始终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要求,既提供雅俗共赏的普适性内容,也提供雅俗分赏的对象化内容,并且注重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残疾人、弱势群体、农民工的免费服务。按照有主题、成系列、树品牌的思路对已有服务内容进行整合,盘活资源,同时不断增设新的服务项目,培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免费开放的现代化水平。在巩固和提升场馆服务的同时,强化数字服务的理念,将数字服务发展成为免费开放的新方式,不断扩大免费开放的辐射区域。一方面将传统的图书文献、文艺指导等文化资源转化成数字资源,另一方面根据数字技术的传播特性开发相应的服务内容,凸现其便利性、互动化、个性化,吸引年轻群体。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不仅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利用现代交通工具送文化进社区、下基层,不断扩展免费开放的服务范围。 
  四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提升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水平。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将支持免费开放工作与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紧密结合。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制定“三馆一站”基本支出财政补助定额标准,足额保障人员、公用等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另一方面要增加专项资金投入,支持开展业务活动,改善设施设备条件,确保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免费开放的影响力水平。认真总结免费开放工作的实践经验,特别是新探索、新机制、新做法、新成效,积极宣传在免费开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典型。树立公益性文化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扩大免费开放工作的社会影响,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吸引更多的老百姓走进文化设施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推动免费开放工作可持续发展。 
  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民心民意做出的重要决策,希望各地紧密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总结免费开放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免费开放工作科学、持续发展。 
  特此通报。 

                              文 化 部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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