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开始就写背尸返乡不成,用骨子里冒出的难过压着,或许刘高兴跟他的伙伴五富在西安城里的生活是顺理成章,甚至有间歇地点儿小快乐的,他们的梦想,无非是奔“好日子”,费劲、时不时走麦城但又似乎断断续续地适应了。作者总是打断他们的美梦,用爱诱惑他们,用各种人带来的各种困难残酷无情地折磨他们。
五年写作太久,《高兴》像一部镜头画面右下角会显示“关注农民工”字样的纪录片剪辑,贾平凹忍不住把他知道的能想到的片段都想办法穿插堆就成一个故事,这些片段是如此典型:农民工在城市边缘作为“隐身人”的状态、等级分明的生存法则、背尸返乡、卖身、筹钱以求出警,也让很多人暗指《高兴》的情节与其他小说屡有雷同。
现实主义总要弄得人苦不堪言,描写这些,固然可以说是映射现实,但小说毕竟不是电视节目或一叠报纸,读起来虽有目不暇接的爽快,却让人产生了星星堆满天总不比月圆的遗憾,有什么更重要的没讲出来,被不幸被掩埋在漫长起伏的情节里。主人公刘高兴的眼睛和心总是忙不迭地看这个又看那个,想这个又想那个,上一趟事儿还没结,又迈进下一潭浑水。明明第一人称的叙述,正甩开了高调、俯视的评论,好歹增加了故事们的真实感和可读性,可惜的是,作者向主角们身上加注了太多关心和爱,《高兴》中穿插着刻意让人显得“干净”的细节:刘高兴吹箫、有“洁癖”,孟夷纯为了寻找杀兄仇人而卖身,作者屡次三番为他们的生活添加“亮点”、寻找理由,拉着他们奔向“才子佳人”与“英雄救美”的方向,反而使得人物原本的“代表性”变成了“独特性”,甚至让他们的心境、胸怀变得可疑,动摇了小说的语言营造的真实氛围。
相比之下,小说后记中贾平凹叙述成书的整个过程更动人,讲了原名刘书祯的“刘高兴”原型,讲他多方探访了解到的城市拾破烂人的生活,讲他亲身参与解救农民工女儿的事件的过程……要是小说本身能讲得如此纯粹就好了,人物鲜活丰满,有真诚的情意,没有矫情的情节,看得出,那些人怀着想“在肮脏的地方干净地活着”的心意,来城里奔“好日子”。只是,很不容易。(来源:新京报书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