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湖名城,悦读合肥”全民阅读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打造“书香长丰”,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我县将广泛开展2018年度“十大书香家庭”“十大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县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县教体局 县残联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科协 县文联 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县图书馆 县四个城市阅读空间
二、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居住在长丰县的所有家庭和群众均可参加。
三、评选标准
1. 书香家庭标准
(1)家庭成员热爱读书。家庭有浓郁的学习氛围,有较多家人共聚时间,每位家庭成员每周阅读书报时间(包含电子资源)都不少于10小时,并经常交流读书心得,形成良好的家庭阅读氛围。
(2)家庭有一定藏书量。家庭藏书不少于1000册。每年对全民阅读活动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3)家庭有电脑或其他电子阅读设备。能够利用现代传媒渠道和网络技术接受各类教育,可通过网络进一步丰富知识,增长能力,丰富生活。
2. 读书之星标准
(1)热爱读书。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3小时;每年阅读图书不少于60册。
(2)经常参加各种读书活动。
(3)有推广阅读的事例,有读书成果应用等先进事迹材料。
四、评选方式
各乡镇,双凤开发区,县直单位于4月12日之前各推选1个候选书香家庭和1名候选读书之星。(报送县图书馆,联系人:俞清 13856023582 电子邮箱:tsg6678211@163.com)
自荐的书香家庭、读书之星可以从县图书馆网站(http://www.cfxlib.com/)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送至邮箱(tsg6678211@163.com)。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
通过本地媒体,县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公众平台、图书馆海报,图书馆、城市阅读空间电子屏发布活动通知,公布评选标准和报名方式。
(二) 专家组评选
时间:4月12---15日
专家评审小组对筛选出的候选单位、个人和家庭组织评选(评选办法另订),评选出长丰县2018年度10个书香家庭和10名读书之星,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评选情况公示
时间:4月16日—20日
对专家评审小组评选出的候选家庭和个人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 公布活动结果
时间:4月23日
通过本地媒体、县图书馆网站、图书馆公众平台公布评选结果。本地媒体,尤其是县广播电视台对获奖家庭和个人选择性进行深入报道,激励带动全县全民阅读活动。
(五)表彰奖励
4月下旬召开表彰大会,对长丰县“十大书香家庭”和“十大读书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积极宣传,切实推荐出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的书香家庭和读书之星,申报的材料要真实准确。
(二)各申报参评家庭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好事迹材料,选取真实、感人、典型的学习事迹,充分展现家庭藏书、读书的良好书香氛围。
附件:长丰县“十大书香家庭”申报表.doc
长丰县“十大读书之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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